炉霍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
(炉霍[2016]002号)
经炉霍县人民政府批准,炉霍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(幅)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:
宗地编号: | LC-B-02-02 | 宗地总面积: | 37706.8m² | 宗地坐落: | 炉霍县沿河西街 | |
出让年限: | 住宅用地70年、商业用地40年 | 容积率: | 小于或等于2.2 | 建筑密度(%): | 小于或等于45 | |
绿化率(%): | 大于或等于15% | 建筑限高(米): | 小于或等于45 | |||
土地用途明细: 住宅、商业用地(商业用地45%,住宅用地55%) | ||||||
投资强度: | 万元/公顷 | 保证金: | 350万元 | 估价报告备案号 | 5115816BA0003 | |
现状土地条件:宗地外“五通”(即通路、通电、通上水、通下水、通讯),宗地内“一平”(即场地平整) | ||||||
起拍价: | 3499.19万元 | 加价幅度: | 20万元 | |||
拍卖开始时间: |
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
三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出让方式,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拍卖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 2016年6月21日 至 2016年7月11日 到 甘孜州康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。
五、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16时00分。申请人携带法人代表证明书、营业执照及法人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到报名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,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经资格审核通过后便取得竞买资格。竞买成交者保证金自动转为出让金,竞买未成交者于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其竞买保证金。
六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炉霍县人民政府会议室进行。
各地块拍卖时间分别为:
LC-B-02-02 号地块:2016年7月13日10时00分;
七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:
(一)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、电话、网络竞买申请;
(二)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;
(三)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、甘孜州康博拍卖公司网站、甘孜日报以及炉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体或场所发布;
(四)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;
报名地点:康定市西大街141号,甘孜州康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(弘合民爆公司综合大楼5楼)
联系方式:0836-2823779
18990460800(戴先生)
18990467789(陈先生)
八、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及帐户
开 户 行:农行康定县支行
开 户 名:甘孜州康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账 号:22-575101040019557
炉霍县国土资源局
甘孜州康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2016年6月21日
地址:甘孜州康定市西大街141号弘合家园主楼第五层